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藏政发〔2017〕10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县共救助30户126人,救助金额26.05万元,其中救助8户贫困户10.5万元。
责任编辑:旦增桑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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