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财政(财政局)
一、财政体制
2004年,西藏自治区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完善,由原先的“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定额补助、分级包干”,调整为“划分收支、专项扶持、财力补助、转移支付”。
2006~2015年,察隅县一直按照这种管理体制执行。
察隅县逐步健全县、乡镇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较大幅度地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实行“乡财县管”的财政体制模式,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乡镇财务、公检法财务交由财政局统一管理,实行财务预算支付统一结算,实行乡镇财务县管乡用。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合透明度。将税务部门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只能划入县财政局。
二、财政政策
2009年,县级财政部门在保证“支农、教育、科技、”三项法定增长的同时,并加大了对“水利、卫生、文化、民生”的资金投入力度。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的支出安排原则,高度关注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支出结构,尽最大努力给予保障。
2012年,县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实现财政综合收支平衡。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保证重点,压缩一般,严格控制支出口子,努力实现财政综合收支平衡。
2013年,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保证重点,压缩一般,严格控制支出口子,努力实现财政综合收支平衡。
2015年,坚持依法征管,据实征收,应收尽收,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在抓好利税大户、重点税源的同时,强化零散税源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深化“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
三、财源建设
因察隅县交通、地形等基础条件的限制,作为边境县,财源渠道相对单一,财源主要来自税收(工程税占主体)、木材加工等,逐渐形成了“税收依赖症”,而非税收入占很小的比例,非税收入主要来自于罚没收入、房租等。我县在努力发展自身的特色优势产业,特别是重点打造特色产业,为财政创收作贡献,努力克服“税收依赖症”。
责任编辑:黄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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