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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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察隅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6-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6年7月8日,受县委副书记、县长次仁罗布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宝珠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法律文件精神,研究《关于申请划拨察隅县智能化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等事宜。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主持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时,科学研判了今年主汛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仍将偏多、旱涝并重的严峻复杂形势,围绕树牢底线思维、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做好抢险救援等关键环节作出了系统部署,为我们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为新时代新征程实现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锚定“四县一区”建设目标,以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手,深刻把握建党105周年重要讲话蕴含的历史经验和时代要求,铭记党的奋斗历程,赓续红色血脉,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坚定信心、实干笃行,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察隅落地落实。要扛牢防汛抗旱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要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自然资源、水利、交通、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联合各乡(镇)对重点河道、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旅游点位等关键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规范设置警示标识,严控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储备,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全天候会商研判,精准研判雨情水情和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坚持资源向基层倾斜、力量向一线下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升乡(镇)、村(居)两级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统筹消防救援队伍、村级志愿救援力量等,针对性开展山洪、泥石流实战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快速处置能力。要严明值班值守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严禁脱岗、漏岗、迟报瞒报,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同时临近暑假,学生即将离校休假,县教育局和各乡镇要做好暑期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我县拥有独特的生态资源、边境自然风光和人文民俗资源,旅游产业是推动乡村振兴、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支柱。随着我县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自驾游、边境生态旅游等持续升温,旅游接待量逐年提升,依法规范旅游市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守住旅游安全底线显得尤为迫切。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抓好普法宣传,营造依法兴旅浓厚氛围,县文旅局牵头,司法及各乡(镇)密切配合,面向景区商户、农家乐、民宿经营者开展专题普法。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各类宣传渠道,向游客普及维权渠道、安全须知等内容,推动形成经营者守法经营、游客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要强化联合监管,健全文旅、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聚焦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景区服务等重点领域,依法整治无证经营、欺客宰客、安全缺失等突出问题,畅通投诉维权渠道,确保游客诉求有人接、有人管、有回音。要推动共建共享,引导景区周边群众依法参与民宿、农特产品销售、非遗展示等经营业态,实现增收致富。同时引导群众和游客自觉遵守景区管理规定、爱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持续擦亮“中国天然氧吧”生态名片。

三、研究县发改局《关于申请划拨察隅县智能化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察发改〔2026〕174号)

会议指出,智能化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是完善我县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的重点项目,契合我县地质灾害多发、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的实际需求。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发改局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沟通,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划拨各项手续;县自然资源局做好业务指导,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审批工作顺利推进。

四、研究县文旅局《关于审批〈“穿越滇藏 遇见察隅”公路文化旅游季活动总体方案〉的请示》(察文旅发〔2026〕117号)

会议认为,国道219丙察察段是滇藏新通道核心路段,察隅县作为滇藏通道进藏第一站,立足“滇藏旅游首县”发展定位,开展“穿越滇藏 遇见察隅”公路文化旅游季活动,对于打响我县公路文旅品牌、促进文旅消费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所需资金378万元(大写:叁佰柒拾捌万元整)中180万元从县文旅局各类节庆经费中列支,剩余198万元从存量资金中列支。最终以县财政局的审核结果和实际拨付金额为准。

会议要求,县文旅局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针对骑行赛事和自驾穿越涉及的道路交通、高原反应等各类风险隐患,制定专项安全预案,严格落实各项报备审批程序,保障活动全程有序开展。要深化与云南沿线文旅部门协同联动,推动线路共推、市场共拓,将赛事流量转化为消费增量;坚持规模适度、经费合规,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县财政局要对活动经费预算审核把关,按照程序做好资金拨付与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做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五、研究县卫健委《关于拆除县人民医院老院区“综合楼”的请示》(察卫请〔2026〕28号)

会议原则同意拆除县人民医院老院区约3253平方米“综合楼”建筑1栋。

会议要求,县卫健委加强与县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沟通,严格依照建筑拆除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完备各项审批手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拆除,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警戒防护措施,严防施工坍塌、扬尘污染等问题;县财政局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资产核销工作,规范账务处理;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全程做好业务指导,结合城市更新规划统筹谋划土地后续开发利用。同时严格工程造价管控,强化资金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规范合规使用。由县政府按程序向林芝市机关事务局致函。

六、略

七、研究古拉乡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古拉乡客运站至体育场段护坡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古政请〔2026〕26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所需资金874807元(大写:捌拾柒万肆仟捌佰零柒元)从存量资金中列支,最高限价以县发改局概算批复为准。

会议要求,古拉乡主动与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对接,结合县自然资源局计划实施的林芝市察隅县古拉乡则巴村根巴组生态修复与崩塌治理项目,科学划定工程范围、优化整合建设内容,妥善化解项目内容重叠问题,并按照调整完善后的方案,抓紧补齐项目立项各类前期资料,加快办理各项前置审批手续。县财政局做好资金拨付与审核监管工作;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切实强化业务指导与要素保障,确保项目依法依规立项、平稳有序组织实施。

八、研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审批〈林芝市察隅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第二批计划明细表〉的请示》(察农字〔2026〕111号)

会议指出,常态化帮扶资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是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壮大特色产业、夯实集体经济的核心抓手。项目审批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政策红利的落地成效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将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纳入以工代赈实施范围,有利于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和县域发展实际。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与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沟通,严把项目立项、建设、验收各个环节,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质增效。同时严格执行以工代赈管理各项规定,优先组织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众参与项目建设,规范务工人员登记、工程量核算、报酬公示发放等流程,确保报酬足额及时兑付;县财政局做好资金拨付与审核监管工作;县发改局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主动靠前服务,依法做好用地预审等要素保障。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群众动员组织工作,统筹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切实发挥项目惠民效益,不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

九、研究县水利局(移民局)《关于确认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变更结果的请示》(察水字〔2026〕51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水利局(移民局)会同相关部门,严格依据确认成果加快推进后续工作,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加强移民安置工作监督管理,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落实到位。

十、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指标论证报告(送审稿)〉的请示》(察自然资发〔2026〕64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建设用地指标规划统筹调配、规划调整、用地报批等后续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十一、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察隅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请示》(察自然资发〔2026〕59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并按照修改后的方案抓好实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8宗审计整改未供即用土地处理方案的请示》(察自然资发〔2026〕70号)

会议认为,土地资源是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要素。此次自治区审计反馈的8宗“未供即用”土地问题,反映出我县在土地管理领域仍存在程序执行不严格、批后监管不到位等突出短板。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紧迫性,深挖问题根源,坚决防止“老问题未改、新问题又生”。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明确,上察隅镇客运站建设项目、下察隅镇中心小学教辅用房建设项目、县城和上下察隅镇垃圾热处理站用地项目、下察隅镇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应;察瓦龙乡冷链库地块纳入政府储备用地;下察隅镇冷链库地块暂不供应,待条件成熟后依法处置;察隅县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茶叶加工厂)和下察隅镇扶贫宾馆建设项目2宗地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没收后,移交县国资委按照国有资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处理方案逐宗对账、逐项推进,确保8宗土地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协同联动,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十三、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察地挂2024—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察自然资发〔2026〕71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决定,完善文书送达、公开公告等各项法定环节,确保事实认定清晰、证据材料完整、执行程序合法,有效防范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风险。待手续办结后,结合规划统筹谋划,盘活土地资源。



参会人员:索朗曲珍、黄炳勇、李辉、尼玛次仁、多呷、孙秋利(次仁罗布北京培训,黄志波、李金会陪同援藏工作组,吴明霞深圳出差,杜志、桑杰顿珠休假)

列    席:冯靖哲、马春伟、刘丹、田立腾、李二凯、四妹、桑旦曲珍、朱春霞、扎西达娃、覃艳英、洛桑达瓦、寇宝、李威、石绍友、杨海飞、罗显通、张毅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