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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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察隅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6-08-12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2026年8月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次仁罗布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有关法律、文件精神,听取全县上半年经济运行及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研究《关于审定〈察隅县三季度经济运行攻坚行动方案〉的请示》等事宜。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略

二、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7月30日会议精神,研究县发改局《关于审定〈察隅县三季度经济运行攻坚行动方案〉的请示》(察发改〔2026〕283号)

会议指出,中央政治局会议科学研判当前国内经济形势,对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为我们抓好经济运行、攻坚三季度、全力稳增长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县发改局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强调,《攻坚行动方案》围绕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总额等方面逐一明确了攻坚目标,各项工作要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坚决杜绝劳而无功、事倍功半,严防工作虎头蛇尾。(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号入座领任务。把各自领域的指标任务落实到具体举措、具体项目,细化到每月每日。县农业农村局要稳住一产基本盘,抓好当前农牧业生产,确保增产增收;县发改局要紧盯规上企业,一企一策帮助解决产销难题;县文旅局、发改局要抢抓暑期旅游旺季,激活文旅消费、假日经济,千方百计扩大消费增量;县统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业务指导,把好数据关,确保应统尽统、及时预警;各乡镇要在项目建设、产业落地、群众增收上比学赶超,以一域出彩支撑全局。(二)要高质高效抓调度。县政府办要抓好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县发改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密切跟踪指标运行态势,及时研判、及时处置;各部门主要责任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干,及时将日调度、周报告报送县政府办和发改局;各乡镇要主动认领任务、守土尽责。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要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宁可跨前一步形成重叠、不能退后一步出现缝隙。(三)要从严从紧促落实。攻坚就要有攻坚的状态,各级各部门要闻令而动,坚决摒弃“等靠看”思想。各分管副县长要下沉一线,现场协调解决用地、环评、资金等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在建项目抢工期、新建项目抢开工、前期项目抢落地。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各项工作。攻坚期间,对拖了后腿、进度滞后的,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用硬招实招倒逼各项任务见行见效。

三、研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提请审议〈察隅县茶园管护办法(送审稿)〉的请示》(察农字〔2026〕116号)

会议指出,茶产业是我县特色农牧业的主导产业之一,制定茶园管护办法有利于统一管护标准、稳定茶叶品质、提升产业效益,对推动茶产业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茶园管护办法(送审稿)》,试行三年,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县委审议。

会议强调,县农业农村局一要牵头抓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落地执行,细化不同海拔、树龄、品种的分类管护指导,让乡镇和群众一目了然、便于操作;二要严格落实茶园管护补贴年度阶梯标准和分阶段拨付要求,将补贴发放与管护验收直接挂钩,切实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各乡镇要组织茶农对标管护,确保责任到户、到地块。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加强协同配合,合力推动茶园管护规范化、制度化,以管护精细化助推察隅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研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审批〈察隅县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机制(试行)〉的请示》(察农字〔2026〕126号)

会议认为,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制定后期管护机制是破解重建轻管问题、推动农田设施长效运行、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机制(试行)》,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试行期一年,后续根据试行情况适时修订或延续。

会议强调,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会同相关部门再梳理再打磨,确保条款清晰、责任明确、操作可行,同步抓好试行期间的跟踪评估。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指导督促,村“两委”及村集体组织落实好日常管护职责,把巡查维护做到平常、做在经常。县财政局要做好管护资金统筹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协同配合,确保管护机制落地见效。

五、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提请审议〈察隅县搬迁村房屋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的请示》(察自然资发〔2026〕68号)

会议认为,开展“十四五”搬迁房屋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事关搬迁群众切身利益和搬迁安置成果巩固,是保障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基础性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搬迁房屋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让搬迁群众拿到“大红本”,吃下“定心丸”,对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边境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搬迁村房屋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强调,县自然资源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统筹推进搬迁房屋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各项工作;各相关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做好辖区内政策宣传、群众动员、权属调查指界等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六、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提请审议〈察隅县耕地保护开发利用方案(审议稿)〉的请示》(察自然资发〔2026〕69号)

会议认为,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是必须扛牢的重大政治责任。当前我县实际种植耕地面积与规划保有量存在差额,耕地指标缺口突出,搬迁迁出区土地闲置撂荒问题严重,“非农化”“非粮化”风险并存,耕地用途管控边界模糊、部门协同碎片化、长效监管机制缺失等问题亟待解决。制定出台耕地保护开发利用方案,对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优化耕地空间布局、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察隅县耕地保护开发利用方案(审议稿)》,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强调,县自然资源局要牵头细化年度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耕地保有量任务分解、搬迁旧宅基地拆旧复垦、低坡度林地合规开发、撂荒耕地分类整治和耕地动态监测监管等各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林草局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要扛牢属地责任,做好撂荒地块摸排和复耕复种动员组织工作;县发改局、财政局要在项目审批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上给予保障支持。各部门要建立联合巡查、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七、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收回察隅县人民医院原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察自然资发〔2026〕90号)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无偿收回察隅县人民医院原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占地面积8966.35平方米,图幅号3172.75—32643.00。

会议强调,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卫健委、人民医院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收回后及时完善土地登记手续,纳入国有土地储备统一管理,提前谋划后续用途,做到收回与利用有序衔接;县卫健委、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收回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

八、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察隅县上察隅镇卫生院建设用地划拨方案的请示》(察自然资发〔2026〕77号)

会议指出,该事项此前因用地面积核实不准未能通过审批,暴露出相关单位前期工作不够严谨、数据把关不严的问题,必须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鉴,今后所有提请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把基础数据核实清楚、把前置条件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带着问题上会。

会议明确,经县自然资源局重新核查,拟划拨宗地四至清楚、无权属争议,原则同意将位于上察隅镇集镇3478.4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无偿划拨方式划拨给县卫健委,图幅号3178.25—32576.00,土地用途为非盈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会议强调,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依法履行划拨审批、公示等程序,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定期开展用地核查,对违规使用、闲置等问题依法处置;县卫健委要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转让、抵押、出租或改变用途。

九、研究县卫健委《关于解决察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能力改造费用的请示》(察卫请〔2026〕36号)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所需资金56.3207万元从第二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最高限价以县财政局评审金额为准。

会议强调,县卫健委会同县人民医院科学评估现有设施运行状况,合理确定改造规模和工艺路线,确保改造后出水稳定达标;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给予指导支持;县人民医院要制定施工期间污水处理应急预案,采取临时过渡措施,确保改造期间医疗污水达标处置、正常医疗秩序不受影响;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十、研究县人社局《关于解决职业年金实账资金利息及虚账做实资金的请示》(察人社请〔2026〕48号)

会议认为,做好职业年金实账资金利息及虚账做实工作,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自治区职业年金相关政策的必然要求。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所需资金451万元从2026年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列支。

会议强调,县人社局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职业年金实账资金利息及虚账做实的经办工作,确保数据准确、程序规范、资金安全;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十一、研究县政府国资委《关于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设全资文化旅游开发子公司的请示》(察国资发〔2026〕17号)

会议指出,我县旅游资源丰富,但产业运营缺乏专业化市场主体,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品牌影响力不强,文旅产业发展短板亟待补齐。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设全资文化旅游开发子公司,对于统筹整合县域国有文旅资源、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统一打造察隅文旅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设全资文化旅游开发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县财政全额出资,五年内完成实缴。县政府国资委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报县委审定。

会议强调,(一)县政府国资委要会同县文旅局、财政局,严格按程序规范履行注册登记和法人治理结构设置,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县财政局做好注册资本金预算安排和审核拨付工作。(二)公司要聚焦文旅资源盘活、自驾营地运维、国有文旅资产托管、特色业态培育、文旅品牌宣传、区域文旅交流合作等主营业务,尽快在市场化运营上取得突破。(三)公司实行县国资公司、文旅局协同管理模式,日常业务由县国资公司委托县文旅局代管,双方厘清权责边界、密切配合。(四)县国资公司选派1名中层干部兼任负责人,县文旅局抽调2名业务骨干专职负责筹建期间日常工作,后续根据业务需要适时选聘专业人才。(五)县文旅局要切实做好现有文旅资源、设施设备的运维管护工作。(六)各相关部门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公司早日挂牌运营。

十二、研究县政府国资委《关于审议〈察隅县书香华府“租售并行”专项方案〉的请示》(察国资发〔2026〕19号)

会议指出,当前我县短期住房租赁需求较为旺盛,实施“租售并行”既能化解去化压力,又能满足社会人员和援藏人才等群体的短期住房需求。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简装改造2182.47平方米所需资金183.39万元从县国资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最高限价以县财政局评审金额为准。

会议强调,县政府国资委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租售对象、价格和比例从严把关,确保资产处置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国资公司要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依法依规选聘第三方开展简装改造,规范配租运营,有序推进市场化销售,后续根据租赁市场需求变化动态调整租赁房源规模,持续优化租售结构。同步落实好物业管理,推动资产与资金闭环管理,确保项目长效规范运行、群众住得安心舒心。

十三、研究县政府国资委《关于察隅县林场历史遗留债权109.55万元坏账核销的请示》(察国资发〔2026〕20号)

会议指出,规范处置历史遗留债权问题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具体举措。此次县林场坏账核销事项,前期已由县国资公司完成债权承接、凭证梳理和多轮清收等基础工作,认定依据和处置程序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将县林场剩余109.55万元债权认定为坏账损失并按程序核销。核销后严格执行“账销案存”制度,依法保留追索权,后续具备追偿条件时及时组织追回。

会议强调,县政府国资委要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深刻吸取教训,督促县属国企全面清理排查各类往来款项,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在资产接收、移交环节严格把关、厘清权属,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发生;县审计局要加强后续审计监督,重点跟踪“账销案存”管理及追收情况。县司法局要做好全流程法律指导,规范核销后续追索程序。县国资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坏账核销专项台账,严格“账销案存”管理,同步全面自查其余往来款项,规范资产接收移交资料管理,做到底数清晰、依据充分、脉络明确。



参会人员:黄志波、吴明霞、索朗曲珍、杜志、黄炳勇、李辉、李金会、尼玛次仁、多呷、孙秋利(徐宝珠、桑杰顿珠休假)

列    席:冯靖哲、赵诚、符永娣、李良、李二凯、郝建勋、牛帅营、安静、谈永金、李高胜、宋良华、次旺巴措、石绍友、边巴顿珠、田立腾、晁显杰、巴桑、拉巴杰布、桑旦曲珍、邱远智、刘杰、谢岳峰、米玛、郝建勋、廖家华、宋八虎、王煜棋、钟仁权、张晓欢、叶剑敏、于强、琼吉卓玛、布迪迪、次仁顿珠、甘松龙、郝习雄、洛桑曲珍、郭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