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罗加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通报了2023年度政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听取了《2023年度统计工作报告》,研究了《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审定〈察隅县2011—2016年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拨付尾款方案〉的请示》等4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管理的关键环节确立了基本规范,有助于项目决策科学化、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为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问题提供参考,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规范有序建设和管理。
会议要求,要强化提升业务水平。各项目单位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在“深、细、钻”上下功夫,融会学习自治区、林芝市相关规章制度,从严格界定政府投资方向、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严格项目和资金规范化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方面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要严格落实项目审批措施。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流程,把好项目准入关口,充分发挥项目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抓实抓细项目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审查、资金争取、规划审批等各项工作,对全县项目的可行性、建设规模、建设时序、总投资等按程序进行严格控制和审核,科学合理控制项目建设标准,杜绝超概算、超投资等问题发生。要持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切实加强对国家、区、市重大政策的学习和解读能力,充分认识上级政策蕴含的新机遇,重点谋划中央、自治区和林芝市大力支持和着力加强的相关领域项目,不断丰富项目储备。县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应做好前期审批工作,优化前期服务,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完善审批前置必备手续,把工作做在前头,确保项目审批备案环境顺畅进行。
二、通报2023年度政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会议认为,从通报情况来看,2023年度政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总体较好,符合序时进度,但仍存在项目论证、沟通协调不到位不充分等原因,造成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缓慢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形成工作合力,针对项目推进慢、支出不及时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听取《2023年度统计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统计部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晴雨表”,领导科学决策“参谋部”,评价发展成效“裁判员”,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和统计重点工作,聚焦经济普查、依法治统、统计服务等方面,以更严要求提升数据质量,更实举措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更高标准优化统计服务,更大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计工作。要深刻认识到统计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准确全面及时提供统计信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聚焦服务大局,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要自觉从“服务大局”的高度谋划和推动工作,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强化统计监测预警、深化数据分析,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和预判能力,确保数据详实、情况准确、分析透彻、建议合理。要坚持依法治统,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要细致谋划、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法履行职能,织密统计法治网络,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形成强大监督合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要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数据源头质量。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实施好、协调好辖区内统计业务工作,依法依规完成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各项工作任务,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规范开展统计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四、研究《察隅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审定〈察隅县2011—2016年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拨付尾款方案〉的请示》(察林字〔2024〕2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林业和草原局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五、研究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解决察隅县综合民族文化中心维修工程项目资金的请示》(察文旅发〔2024〕10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所需资金210万元(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列入2024年第一批边境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中。
会议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按程序使用好项目资金,抓好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县域旅游基础设施;县财政局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和使用监管工作。
六、研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察隅县农产品(茶叶)有机认证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察农字〔2024〕29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建设内容抓好项目建设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项目建设指导工作,按程序做好茶叶有机认证工作、强化茶叶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茶叶知名度,助推我县茶产业健康发展。
七、研究县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察隅县自来水价格的请示》(察发改〔2024〕36号)
会议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县发展改革委加强与县政府国资委、自来水公司沟通,一是按照方案规范收取水费,各乡镇参照执行;二是做好水价宣传解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