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县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环境质量,了解相关污染物变化规律,推进县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及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察隅县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了第三季度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环境质量信息公告如下:
一、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信息
监测指标6项,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方法为手工监测的连续5日法,监测6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空气质量优。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
(一)察隅县察隅河桑昂曲宗上游旺达桥区控断面水环境质量信息:监测的26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
(二)察隅县察隅河桑昂曲宗下游1km下游龙岗吊桥县控断面水环境质量信息:监测的26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
(三)察隅县察隅河日玛河上游500m县控断面水环境质量信息:监测的26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
三、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
(一)白冬曲沟水环境质量信息:监测的109项指标(其中水温不参与评价)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标准,水质达标。
(二)巴拉沟水环境质量信息:监测的109项指标(其中水温不参与评价)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标准,水质达标。
(三)吉太沟水环境质量信息:监测的109项指标(其中水温不参与评价)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标准,水质达标。
(四)吉太沟备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信息:监测的109项指标(其中水温不参与评价)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标准,水质达标。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