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察隅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网址:www.xzcy.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察隅县沿江西路1号人社楼304办公室;邮编:860600;电话:0894-54321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人社局认真贯彻国家和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办法》,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①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22年我县已就业324人,就业率达99.7%。一是通过微信、短信累计推送招聘信息800余条次,推介就业岗位50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主动协调县内外企业提供15个优质就业岗位,结合实际协助用人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57名,幼儿园辅助教师36名。265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帮扶324名高校毕业生,为27名高校毕业生办理创业相关手续,涉及资金162万元;二是邀请察隅籍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开展“创客讲坛”;三是争取县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资金110万元,开通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专户,出台《察隅县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依托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全县118名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积极对接农牧学院专业师资提供创业指导支持;四是拍摄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宣传片2条,推荐2个创业创新项目参加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林芝赛区选拔赛暨2022年林芝市创业创新大赛,分别获得二、三等奖,推荐1个创业创新项目参加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西藏赛区选拔赛暨第三届西藏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晋级复赛;五是宣传指导高校毕业生积极申领企业就业补贴、创业启动资金、房租和水电费补贴及失业保险金;六是通过援藏渠道继续加强与深圳市人社局、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的合作交流,区外劳务协作站成功挂牌,为察隅籍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区外就业创造更好的条件。
②强力推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87人;农牧民转移就业7013人(其中组织化转移就业4573人),实现劳务收入8149.85万元,29家农牧民施工企业承建各类工程项目35个,吸纳农牧民人数占项目用工总量的87.09%。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22期,培训农牧民2002人,新增转移就业基地2个,协助已挂牌的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申领奖励资金,申报“察隅新茶农匠”、“察隅特色猕猴桃”劳务品牌2个,以培训促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的人才质量和技能水平提升。
③规范人事人才管理。始终坚持人才优先的工作思路,强化人才服务,优化人才结构,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全县共有专业技术人员733人(卫生系统118人,机关事业单位233人,教师382人),工人72人。一是聚焦引才引智,提供人才保障。做好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选拔2名特培人员;加强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各行业部门进行职称评聘,农牧系列申报中级2人,初级6人,新闻系列申报中级2人,初级1人,卫生系列申报中级1人,党校系列申报初级2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度“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建立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申报6名专业技术人员(中级1人,初级5人);优化人才结构,县内调整42人,调出4人,调入3人。二是优化人才服务,助推人才成长。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聘用、辞职、清退等工作,转正定级30人,辞职(辞退)3人,开除公职1人;落实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对涉改的18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调整,设置管理岗116个,专技岗242个。
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执法检查8次,派出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各类用人主体53余家次,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政策法规宣传30余次,受理劳动监察案件22起,涉及农民工169人,追回工资286.23万元,受理项目保函82个,涉及金额2249.29万元,现金缴存4个,涉及金额17.73万元。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察隅县人社局2022年未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设置“基层政务服务公开栏”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专栏内容范围、信息发布格式、设置法定主动公开事项、信息发布引用,并加强对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审核的把关,确保本单位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不断扩大信息的知情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和信息公示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县人社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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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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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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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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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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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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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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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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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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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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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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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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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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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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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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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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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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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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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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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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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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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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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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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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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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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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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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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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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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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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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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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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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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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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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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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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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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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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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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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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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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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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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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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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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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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在全局各业务部门共同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进度缓慢;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等现象。设有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公开,单位未及时在网络上公布。
二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虽然已建立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但还不全面,仍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有关工作制度。
三是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单位信息员主要由办公室人员兼任,办公室工作任务重、事情多,在实际工作中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及开展相对较少。同时,由于人员变动频繁等因素,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和素质良莠不齐,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市、县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内容。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定时的对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对过期的信息及时清理,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内容得到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督促局各部门认真落实相关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