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察隅县环境状况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察隅县环境状况

2021年按照要求,开展了常规监测、农村试点监测、监督性监及测河(湖)水环境监测,现将环境状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察隅县常规监测状况

按照《2021年察隅县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聘请的第三方西藏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察隅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点位、地表水河流断面及县城空气点位进行了常规监测,据监测结果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县城3个饮用水水源地及1个备用水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县域内2个河流国控断面及1个河流县控断面,均达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县城空气点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空气优。

二、2021年农村试点监测状况

按照《2021年察隅县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聘请的第三方西藏梓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察隅县17个农村试点(竹瓦根镇嘎巴村、察瓦龙乡目巴村、龙布村、阿丙村、曲珠村、扎恩村、昌西村、梦扎村、沙布村、格布村、珠拉村、学巴村、扎然村、前中瓦村、左布村、龙普村、邓许村)进行了环境质量监测,据监测结果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17个村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以上,水质达标;17个村的空气环境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空气优;17个村51个点位的的土壤监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限值,土壤环境总体安全。

三、2021年监督性监测状况

按照《察隅县2021年监督性监测》要求,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聘请的第三方西藏博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县城垃圾填埋场、察瓦龙乡垃圾填埋场、县人民医院、县水厂、县城污水处理厂、雪巅57啤酒厂、5个乡镇水源地、县城噪声、及2处受损耕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其中:

(一)县城垃圾填埋场监测状况。前三季度县城垃圾填埋场上下游地表水水质监测的23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标准限值要求;渗滤液处理系统排放口水质监测的13项指标均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6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限值要求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土壤监测项目的3个点位8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制要求。

(二)察瓦龙乡垃圾填埋场监测状况。前三季度察瓦龙乡垃圾填埋场上、下游地表水水质监测的23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标准限值要求;因渗滤液收集池无水,故未做监测;无组织废气6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限值要求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土壤监测项目的3个点位8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制要求。

(三)县人民医院监测状况。前三季度察隅县人民医院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水质监测的19项指标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县人民医院各监测点位(CT机、DR机)计划近期开展辐射监测。

(四)县水厂监测状况。县水厂环境质量监测的108项水质全分析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进厂水、出厂水、管道水、末梢水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

(五)雪巅57啤酒厂监测状况。啤酒厂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的18项废水监测指标达到《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的7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六)县城污水处理厂监测状况。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18项废水监测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的7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七)5个乡镇水源地监测状况。5个乡镇(察瓦龙乡、上察隅镇、下察隅镇、古玉乡、古拉乡)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

(八)县域噪声监测状况。县城内的30个点位开展了噪声监测工作,昼间、夜间能够符合相关标准。

(九)2处耕地复测状况。2处耕地(察瓦龙乡曲珠村、竹瓦根镇空档村然巴组)耕地开展了土壤环境复测,铅等监测指标仍处于超标问题,已采取休耕措施,下一步将开展土壤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四、2021年河(湖)水环境监测状况

根据《察隅县河(湖)长制水环境监测方案要求》,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聘请的第三方西藏瑞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县域内的的56个河(湖)断面开展了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均达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达标。

截止目前,察隅县未有突发性环境应急污染事故,县域各项监测指标良好,处于总体安全水平,较去年环境状况属于稳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