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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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藏国土资2018109号)等规定,按照国家《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我县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调整,作业成果已通过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验收,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更新调整后的察隅县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予以公布。

一、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察隅县县城及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土地。

二、基准地价是按不同的土地级别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服、住宅工业、公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201月1日。

三、公布的基准地价适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以及土地清产核资中宗地地价评估,其中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的出让价格,按拍卖、招标、挂牌的实际成交价定价。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执行的察隅县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

1、察隅县城区基准地价基准地价表

2、察隅竹瓦根镇、古玉乡察瓦龙乡、上察隅镇、下察隅镇指导价

3、察隅县城区综合土地级别范围

  2020年察隅县城区基准地价结果表

察隅县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地类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服项目用地

级别/单价

/㎡

万元/亩

/㎡

万元/亩

/㎡

万元/亩

/㎡

万元/亩

I级

915

61.00

451

30.07

211

14.07

190

12.67

II级

580

38.63

376

25.07

165

11.00

149

9.93

III级

413

27.53

289

19.27

147

9.80

140

9.33

  2020年察隅县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内容

用途

估价期日

平均

容积率

开发程度

年限

使用权类型

商服

2020年1月1日

1.5

通一平

40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住宅

2020年1月1日

1.5

通一平

70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工业

2020年1月1日

1.0

通一平

50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共服务项目

2020年1月1日

/

通一平

50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注:“五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三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上述“年限”均为法定最高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

  2020年察隅县各乡镇基准地价结果表

地类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服用地

级别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下察隅镇(2020)

523

320

318

215

140

130

135

125

察瓦龙乡(2020)

523

320

318

215

140

130

135

125

上察隅镇(2020)

502

310

310

212

140

130

135

125

古玉乡(2020)

502

310

310

212

140

130

135

125

古拉乡(2020)

428

265

270

186

140

130

135

125

2020年察隅县各乡镇各类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内容

用途

估价期日

平均

容积率

开发程度

年限

使用权类型

商服

2020年1月1日

1.2

通一平

40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住宅

2020年1月1日

1.5

通一平

70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工业

2020年1月1日

1.0

通一平

50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共服务项目

2020年1月1日

/

通一平

50年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注:“五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三通”一平指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上述“年限”均为法定最高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


附件:察隅县基准地价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