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年2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察隅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察隅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察隅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察隅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含十一张表)
第一部分
察隅县统计局概况
一、统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法。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定统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县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核算全县及各乡(镇)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一、二、三产业相关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相关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备案县属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或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部门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点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八)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规范各项统计数据库标准和统计数据网络,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交流与合作,协调全县经济社会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察隅县统计局(察隅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察隅县统计局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察隅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318.29万元。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29万元;占100%。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44万元,占77.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2万元,占8.9%;卫生健康支出20.2万元,占6.35%;住房保障支出22.33万元,占7.01%。收支平衡。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318.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 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29万元,占100%。总收入预算较2021年增长72.48%,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有统计事务专项经费。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318.29万元,基本支出294.29万元,占92.4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4万元,占7.54%。主要用于乡镇统计工作经费。总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长72.48%,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有统计事务专项经费。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318.29万元。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29万元;占100%。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44万元,占77.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2万元,占8.9%;卫生健康支出20.2万元,占6.35%;住房保障支出22.33万元,占7.01%。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8.2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33.75万元,较2021年增长72.48%。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有统计事务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44万元,占77.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2万元,占8.9%;卫生健康支出20.2万元,占6.35%;住房保障支出22.33万元,占7.01%。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2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较2021年增长37.2%。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我县因公出国(境)费用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数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按照我县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预算数3万元。较2021年增长56.25%,主要原因预算增加。单位公务用车实有量1辆,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1.5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0.14万元,增加10.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预算增加。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78万元,增加57.69%。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统计事务专项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3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科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1个,资金318.29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318.29万元。无政府重大决策和决策部署、影响力大且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扶贫资金预算安排。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