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察隅县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年02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察隅县团委(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含十一张表)
第一部分
单位(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县委、团市委的决议、指示,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承担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
(二)负责拟订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案,对全县青少年培训工作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指导。
(三)参与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利益,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维权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
(四)调查全县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等问题。
(五)指导全县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宣传文化活动,组织全县青少年开展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教育,促进全县社会局势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在推进经济社会长足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负责组织指导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八)组织实施“希望工程”和“保卫母亲河行动—高原绿色希望工程”。
(九)负责青年统战工作,统筹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青少年对内、外友好交流。
(十)负责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察隅县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单位(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单位(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137.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比2021 年预算增加2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预算增加。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13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6.99万元,占92.67%。往年结转资金10.02万元,占7.33%。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3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5.69万元,占40.7%;项目支出81.31万元,占59.3%。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7.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26.99万元、上年结转10.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8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7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1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预算增加。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01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31.1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增加,计提比例增加,相应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0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5.69万元,占44.7%;项目支出81.31万元,占59.3%。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8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9万元,较2021年下降26.83%。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我县因公出国(境)费用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数0.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按照我县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预算数0.6万元。较2021年下降16.67%,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公务运行支出。单位公务用车实有量0辆,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3万元。较2021年下降41.18%,我部门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部门运行经费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7个,资金126.99万元,无政府重大决策和决策部署、影响力大且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扶贫资金预算安排。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