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委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年02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察隅县委统战部(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含十一张表)
第一部分
单位(部门)概况
一、县委统战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对统战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
(二)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政治协商制度,协调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发挥党外人士民主监督作用。
(三)负责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问题;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按照上级的部署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反分裂斗争,争取国外藏胞的工作,对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以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重点的境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党外人士的安排建议,做好培养、推荐党外人士在政府系统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
(六)联系工商界的代表人士上,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界人士的统战工作。
(七)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依法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落实情况,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藏胞和归国藏胞眷属)在县内的合法权益。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县民宗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担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的相关职责,指导全县民族工作,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三)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综合评价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五)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管理和做好民族成份的识别,恢复和更改工作。
(六)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相关工作。
(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协调推进寺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寺管干部工作,拟订寺管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组织人员、宗教执事人员和经师的培养、管理工作。
(八)拟订、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规划。参与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工作经费等。参与拟订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分析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九)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工作原则,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加强宗教领域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宗教领域表彰、奖励等活动。
(十一)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修缮保护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第二部分
单位(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单位(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562.29万元。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2021年相比收入数增加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预算增加。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562.2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29万元,占100%。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56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1.2万元,占80.24%;项目支出111.09万元,占19.76%。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2.2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62.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31万元、统战事务447.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数增加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预算增加。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2.29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计提比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2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51.2万元,占80.24%;项目支出111.09万元,占19.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3.2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8.5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9.5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8.09万元,增长1.43 %。主要是人员增加,计提比例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5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3.0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93万元。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9.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1.6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9万元,较2021年增长4.98%。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我县因公出国(境)费用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数6.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按照我县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预算数6.6万元。较2021年增长19.57%,主要原因为工作量增加,下乡出差次数预计增加。单位公务用车实有量5辆,保有量5辆。
3.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3.3万元。较2021年下降15.6%,我部门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部门运行经费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6个,资金562.3万元,无政府重大决策和决策部署、影响力大且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扶贫资金预算安排。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