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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2-15   浏览次数:   【字体:

察隅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02月15日

  

第一部分察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察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察隅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察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含十一张表)

2.察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表


第一部分

察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牧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参与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落实促进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牧区生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四)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及地区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工作;参与拟订地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牧业投入品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物普查;按权限承担境内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九)管理、发布农牧业经济信息和农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推广;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牧业。

(十二)制定并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牧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的发展;指导冬虫夏草采集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农村实用项目的申报、推广及使用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地区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

(十四)负责统筹协调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科研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

(十八)组织拟订全县科技促进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提出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初审等组织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科普规划、政策和科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地区完成科技成果的管理、评价、鉴定等工作;负责科技保密、评估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归口管理的各类科技经费预算、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二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二十三)组织指导科技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及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

(二十四)加强宏观指导科技开发、合作交流和服务工作。

(二十五)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机构3个,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察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本级)、农技推广服务站、兽防站(含乡镇兽防)。

第二部分

察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察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察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为9,75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8.54万元、上年结转4,862.53万元。总支出为9,751.0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9,513.3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56万元。收支平衡。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9,751.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862.53万元, 占总收入49.8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8.54万元,占总收入50.13%;收入预算较2021年降低52.13%,主要原因为今年年初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减少。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9,75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06万元,占9.4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8,833.01万元,占90.59%。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和科学技术支出。总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长降低52.13%,主要原因为农林水支出预算减少。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51.07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4,888.54万元、上年结转4,862.53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9,513.3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56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88.54万元,2021年增长366.62%,主要原因为以前年度回收资金纳入今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26.45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2万元,占0.87%;卫生健康支出59.40万元,占0.61%;农林水支出9513.34万元,占97.56%;住房保障支出67.56万元,占0.69%。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8.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1.6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86.4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3万元,2021年增长47.10%。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我县因公出国(境)费用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数14.2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按照我县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预算数14.20万元。较2021年增长84.90%,主要原因是兽防站、推广站与察隅县农业农村局一起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实有量6辆,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5.1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减少0.34万元,降低6.25%,主要原因为我部门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6.4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50万元,增长41.87%,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专用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的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2年察隅县农业农村局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1个,资金4,888.54万元,根据重点项目定义,农业农村局单位无政府重大决策和决策部署、影响力大且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表格详见附件2,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扶贫资金预算安排。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附件1:察隅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2:察隅县农业农村局单位重点项目支出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