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年02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察隅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察隅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察隅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察隅县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含十一张表)
第一部分
察隅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司法局职责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 、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司法行政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乡(镇)、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参与仲裁工作;并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工作。
4.指导、监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建设工作,参与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帮教工作和青少年法制道德教育工作。
5.承担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责任,实施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
6.承担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议。负责面向社会征集上级关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的建议。
7.负责统筹规范性文件(非立法性文件)的拟定审查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规范性文件(非立法性文件)法律适用性的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具有法律适用性的意见、措施。
8.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9.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10.协助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开展,配合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资格证书管理和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增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12.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13.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2.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并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3.按《法律援助条例》规定,面向社会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帮助。
4.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
5.协助解决涉及政府行政行为的纠纷,代理政府参与行政诉讼。
6.负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和案件卷宗及相关资料管理。
7.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法律咨询、代书及法律援助案例的承办工作。
8.负责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协助解决涉及政府行政行为的纠纷,代理政府参与行政诉讼。承办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
9.负责管理、协调组织实施本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及法律援助及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10.对县域弱势群体现状进行调研,提出法律援助工作方案,并根据本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11.承办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二)机构设置
1.县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10名(含5名乡镇专职司法助理员编制),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2.县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察隅县司法局,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设立察隅县法律援助中心,归口县司法局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察隅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察隅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569.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663.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4.2万元, 占14.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14万元,占85.8%。总收入较2021年增长244.6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工资福利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56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95万元,占80.6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项目支出110.19万元,占19.36%,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及安置帮教等项目。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3.3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9.14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58.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4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14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增加15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资福利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1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58.95万元,项目支出204.3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58.01万元,占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8万元,占6.14%;卫生健康支出29.40万元,占4.43%;住房保障支出35.14万元,占6.17%。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8.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3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 40.5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8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增加4.9万元,增长125.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我县因公出国(境)费用按照零基预算原则,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数6.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按照我县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预算数6.4元。较2021年增长59.38%,主要原因我单位人员变动,预算经费计提比例增加。单位公务用车实有量2辆,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2.4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84.62%,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变动,预算计提比例提升。我部门将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县级司法局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9万元,增长125.64%。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0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8个,资金569.14 万元(具体见附件1表十),无政府重大决策和决策部署、影响力大且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扶贫资金预算安排。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