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发展和改革委员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发展和改革委员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九、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发展和改革委员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
(二)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布局;向国家、自治区及地区申请和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贷款建设资金的总量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安排国家、自治区、地区及县级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协调衔接对口援藏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负责协调稽查特派员在稽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依法监督被稽查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检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检查被稽查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对被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制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
(六)研究提出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交通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负责经济协作的统筹,指导县域经济协作工作;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招商引资的措施,实行总量控制。
(九)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建议,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
(十)研究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产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指导管理粮食、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
(十一)拟订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制定价格监督检查的规章并组织实施。
(十二)研究并协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牧业、林业、水利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县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十三)拟订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十四)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制定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根据管理权限,实施对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管理;指导管理察隅县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五)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和制度。
(十六)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十七)提出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布局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工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对内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行业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区对口部门和县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十)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参与组织实施自治区、地区和察隅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二十一)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
(二十二)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有色、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轻工、民爆、食品、医药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的责任。
(二十三)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种信息资源的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
(二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二十五)负责电力行业管理,负责拟订电力行业的发展规划、标准和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电力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预审、上报。
(二十六)负责贯彻执行电力行业法律法规,制定电力行政管理制度,指导全县农村电气化和电力建设规划工作;提出发电、供电和价格建议;负责组织全县电能电网建设;负责组织指导电站、厂房及电力的安全监管;拟订电力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规范全县节电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小型电站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县供电营业区的管理,协调发、供电生产和调度工作。
(二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统计发展规划,组织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十八)组织和综合协调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十九)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三十)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及地区统计标准,贯彻落实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副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食宿和餐饮业、各类服务业和社会福利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三十一)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三十二)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三十三)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三十四)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三十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建设。依据国家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全县统计业务的宏观指导,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统一管理全县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
(三十六)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资料,定期编印县《统计年鉴》及各项普查、调查资料。
(三十七)负责管理县粮食局。
(三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3个,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二部分 发展和改革委员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发展和改革委员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数为508.54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数为1385.4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拨款数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拨款数为508.54万元,与2019年1385.42万元相比较减少876.88万元,减少率为63.2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工资福利支出为413.08万元,占总支出的81.22%,商品服务支出为42.23万元,占总支出的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8万元,占总支出的1.52%,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8.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数为462.9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拨款数为358.78万元,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为40.61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为0.43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为0.53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为1.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为7.62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为20.31万元,住房公积金的补助为32.93万元。
2、项目支出数为45.55万元。其中: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支出30.5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而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我单位2020年度安排了42.23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情况说明: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拨款数3.74万元较2019年度4.08万元减少了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度拨款5.28万元,2019年为5.76万元,减少了0.48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三公经费计提比例减少。
2、无因公出国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
3、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将对各项资金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目标,年终有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总收入为508.54万元,总支出数为508.54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部门总收入数为508.5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08.54万元。行政运行总拨款数为358.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总数为71.28万元,住房公积金32.93万元,其他发展改革事务支出30.5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部门总支出数为508.54万元,基本支出数为462.99万元,项目支出数为45.55万元。
九、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2.2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总值71.5万元,通用设备为68.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0年我单位将对各项资金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目标,年终有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实务、事业运行、物价管理及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正常运行经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用于保障基层团组织正常运转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件: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