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中、区)直各机关,各人民团体:
《察隅县教育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县委、政府批准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办公室
察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林芝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察隅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体育局牌子。
第三条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条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教育体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指导校园网络安全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卫生安全工作。
(四)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教师管理、调配和引进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培养、培训、考核工作,指导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改革和培训工作,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内地班(校)藏文教师选派、培训、考核和管理,承担教育工会日常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完善教材建设基础制度规范,承担学校教学用书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统计工作。
(六)组织实施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协助内地西藏班招生录取工作,协助做好内地西藏班日常管理。负责全县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
(七)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预算执行和教育经费规范使用,管理县级教育经费和教育国有资产,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三包”集中核算工作,负责衔接教育体育援藏项目规划落实,承担教育扶贫相关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育工作。
(九)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受援工作,协助做好内地办学有关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十二)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组织、协调全县体育训练、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教育局核定行政编制为4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第六条 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5月17日起施行。
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