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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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办公室 察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察隅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县(中、区)直机关,各人民团体

察隅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县委、政府批准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察隅县员会办公室    

察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15      

察隅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和人员

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林芝市机构改革方案》《察隅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提出全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思路、办法及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扶贫开发重大问题和事项的调查研究、汇总分析负责编制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负责协调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储备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资金、物资的使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扶贫开发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扶贫动态监测以及数据信息等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统计指标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各类扶贫开发数据统计和分析。发布全县扶贫开发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统计指标的解释。负责全县扶贫大数据平台的规划和管理。负责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负责指导“雨露计划”实施,协调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升和实用技能培训工作。组织推动金融扶贫工作,指导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负责社会扶贫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协调对口援藏扶贫,组织协调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配合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三支一扶”和智力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扶贫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管理。

承办委、政府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为4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第五条  本规定由县委、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