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中、区)直各机关,各人民团体:
《共青团察隅县委员会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县委批准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共青团察隅县委员会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林芝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察隅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察隅县委员会(以下称共青团察隅县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第三条 共青团察隅县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县委、团市委的决议、指示,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承担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
(二)负责拟订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案;对全县青年培训工作、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指导。
(三)参与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向县委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利益,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维权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
(四)调查全县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等问题。
(五)指导全县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宣传文化活动,组织全县青少年开展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教育,促进全县社会局势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六)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在推进经济社会长足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负责组织指导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八)组织实施“希望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高原绿色希望工程”。
(九)负责青年统战工作,统筹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青少年对内、对外友好交流。
(十)负责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共青团察隅县委员会核定行政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不含兼职)。
第五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程序办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5月17日起施行。
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