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
(二)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管理经济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综合服务,推动本镇经济长远发展。
(三)加强基础建设,强化管理,拓宽服务,提高干部素质。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来信来访、计划生育、扶贫救济、爱国教育、卫生医疗、健康教育、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交通、土地、林业、司法、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积极落实各项惠民资金,做好财务工作,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八)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普及科学常识,广泛开展青少年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
(九)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等活动。
(十)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
(十一)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公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认真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上察隅镇党政机关严格编制管理,在编制定额内实行“按事设岗,按岗定人,一岗多责”的办法,力求精简、高效。全镇共设镇政务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等机构,各科室职责如下:
一、政务综合办公室
1、负责镇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2、审批以镇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镇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镇政府领导协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3、起草和审核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镇政府各部门和各机关单位、各村委会请示镇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镇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5、协助镇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镇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6、围绕镇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镇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安排工作。
8、负责镇政府办公室办公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9、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群办公室
1、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对二级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作出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具体规划和安排,并对年终工作进行总结。
2、负责党员发展、管理和考核工作。
3、负责基层党组织改选换届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承办党委系统的综合性文稿材料。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
6、负责检查违法违纪的案件,并对所调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党员、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
7、对基层党的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8、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综合治理、工青妇、精神文明、普法、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10、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宣传、统战、武装、保密、信访、民族宗教、人民团体等工作。
11、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1、按照统筹城镇经济发展和推进城镇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划并组织实施。
2、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在稳定解决温饱基础上进而脱贫致富,促进全镇贫困户增产增收,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
3、负责民生的政策宣传与具体实施。
4、贯彻和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6、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7、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8、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10、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四、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工作。
3、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
4、负责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工作。
5、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财政所
1、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
2、负责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3、 负责镇涉农及社会保障等专户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4、负责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5、 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和兑付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1、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
2、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等服务性工作。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文化服务中心
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文化工作计划,经领导审核批准,组织实施。
2、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4、做好文化服务站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
5、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镇政府安全保卫。
2、环境卫生管理。
3、车辆管理、办公设施管理、食堂管理等工作。
4、做好勤杂人员的聘用、辞退及管理工作。
5、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
1、负责本镇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慢性病管理、精神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爱国卫生、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经验介绍等材料的制定、起草,有关表、册、卡、单等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
2、负责开展本镇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各种健康促进活动。
3、负责辖区村级卫生组织的整顿、建设、管理和镇村医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奖惩。
4、具体负责本镇疫苗管理使用,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控制措施的落实等疾病控制工作任务。
5、具体负责辖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降消项目实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出生缺陷干预等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6、承担本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8)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42.7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503.52万元,降低率为40.4%;支出合计693.52万元,比上一年减少552.76万元,降低率为44.3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42.76元,财政拨款收入742.76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9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93.52万元,结余49.24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2.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42.76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9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84万元,比上一年减少548.44万元,降低率为44.36%,项目支出5.68万元比上一年减少4.32万元,降低率为43.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42.7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503.52万元,降低率为40.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3.52万元,比上一年减少552.76万元,降低率为44.3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3.5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基本支出687.84万元,项目支出5.6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7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7.85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3.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46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3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接待人次及批次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39万元,占三公经费比率86.22%,比上一年减少11.1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下镇出差次数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本单位2018年度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厅当年拨付资金。
二、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房屋租赁返还、存款利息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专项服务、法制建设等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件3: 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件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