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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察隅县进一步加强所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9-04-02   浏览次数:   【字体:

察隅县法制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委起草了《察隅县进一步加强所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暂行办法》的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各类审计检查力度的不断加大,对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导致县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渐暴露出来。为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总结经验,寻找差距,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快推进我县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和发展,促进我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开创县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新局面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委起草了《察隅县进一步加强所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暂行办法》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5、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芝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的意见

(二)起草过程。

11月初,按照政府要求,及时启动了《暂行办法》起草工作,形成了初稿。11月底,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芝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的意见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中旬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征求意见建议,形成了《察隅县进一步加强所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关于《暂行办法》主要内容的说明

《察隅县进一步加强所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共分为七章: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对《暂行办法》制定依据制定目的以及基本原则进行阐述。

    第二章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主要包括: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切实承担好、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两部分内容

第三章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管,主要包括企业报批事项和报备事项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主要包括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监督体系加强重要岗位监督管理加强对重要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四部分内容;

第五章加强财务会计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企业财务月报和年报制度、企业内部监督制度以及企业会计任免相关内容;

第六章加强人事及劳动用工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企业领导班子及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人员请假的报批和报备、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以及定员定岗制度的建立等内容;

第七章加强对国资从业人员的问责追责力度,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的问责追责情形;

第八章附则,对《暂行办法》施行时间做了规定。

四、关于《暂行办法》的其他情况说明

《暂行办法》的起草,是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县属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

                        察隅县人民政府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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