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西藏自治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藏环发〔2019〕69号)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清洁柴油车行动
2017年4月,我县对黄标车公有车辆4辆、私家车1辆进行报废解体注销,目前公有车辆和营运车辆无黄标车。2016年至今,报废解体公有老旧车辆14辆。
(二)清洁柴油机行动
通过实地检测施工区域,杜绝项目施工方引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及时淘汰老旧燃油工程机械,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使用。我县将所有大车停车位置安置在县城周边公租房旁边,禁止进入县城;协调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停止办理黄标车过户、出售、转让。
(三)清洁运输行动
我县没有城市公交,县城客运站未投入使用,天然气输送及电力转化设备还未正式建立营运,货运物流均按要求停放在嘎巴新区指定地点,物流货场正在逐步构建城市配送中心体系。
(四)清洁油品行动
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交警队、交通局等单位严厉排查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目前,4家加油站均未发现违法销售储存假劣非标油品现象。
(五)保障措施
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打赢蓝天保卫战成绩考核和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公众绿色出行意识;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和信息公开机制;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察隅县分局、交警队、交通局等单位在进县城主要路口对过境车辆进行检查,对未进行年检或已到达报废的车辆进行严肃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由于柴油货车更新换代成本高,部分车辆达到报废期后仍继续使用;二是我县没有排放检验机构和设备及专业检测人员,无法检验是否达标排放、违法销售不达标车辆等情况。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车辆达到报废期后仍继续使用的问题,并逐步完善排放检验机构体系建设,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好人才储备,坚决打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继续稳固提升。
察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