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察隅县扶贫办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主要职责
三、 预算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察隅县扶贫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察隅县扶贫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九、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察隅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扶贫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思路及政策法规建议;承担编制全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责任,协调与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承担与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以工代赈、信贷资金、国内外援助等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和综合开发资金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筛选、评估、审核和申报工作;开展本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承担本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统计汇总、效益评价、动态监测和信息工作等责任;协调中直、区直、地直和县直机关开展定点扶贫及行业扶贫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扶贫开发工作,开展社会扶贫交流与合作;负责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宣传工作;负责本县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培训工作;负责本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边防办: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林芝地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负责做好全县民兵的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和军事训练工作,并拟定做好民兵战时动员的各项计划和准备工作。
负责全县的国民经济实力调查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研究做好全县经济动员准备工作,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经济动员计划的实施和执行。
负责审查全县人民防空建设,拟定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人民防空建设,协调处理有关方面的问题,总结推广人民防空建设的经济和成果。
负责规划全县边防交通网络布局,指导和参与拟全县交通战备保障计划,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和调用交通战备储备物资,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监督检查国家国防动员法律、法规和国防动员计划的执行。
行使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西藏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地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协同当地驻军搞好边防建设。
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承担县委、政府交办和地委政法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察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察隅县边防办。
第二部分 察隅县扶贫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察隅县扶贫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数为17661.97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数为5819.7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计提比例增加。项目拨款数增加。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拨款数为17661.97万元,与2019年5819.76万元相比增加11842.21万元,增长率为203.4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46万元,占总支出的1.39%,商品服务支出为24.28万元,占总支出的0.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万元,占总支出的0.01%,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98.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数为271.9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拨款数为208.65万元,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为24.56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为 0.32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为0.31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为1.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为4.6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为12.28万元,住房公积金的补助为20.18万元。
2、项目支出数为1739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7378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9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情况说明: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拨款数2.21万元,较2019年度2.89万元减少0.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度拨款3.12万元,较2019年4.08万元减少0.96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三公”经费计提比例减少。
2、无因公出国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
3、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总收入为17661.97万元,总支出数为17661.97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部门总收入数为17661.9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7661.97万元。行政运行总拨款数为208.6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总数为43.14万元,住房公积金20.18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部门总支出数为17661.97万元,基本支出数为271.97万元,项目支出数为17390万元。
九、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4.2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总值154.1万元。通用设备96.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7.9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将对所有资金进行绩效目标评价,做到年初有目标,年终有考核,积极发挥资金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正常运行经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用于保障基层团组织正常运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件:察隅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