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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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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察隅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察隅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察隅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九、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察隅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察隅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76年,设党组和单独的党支部,内设办公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法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和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等部门,下辖察瓦龙人民法庭、下察遇人民法庭。截至2020年5月,核定编制26名,实有干警21名,其中:副县级2名(1名离岗待退)、正科级4名、副科级6名、科员级8名、工人1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是: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收发文件及文件管理、档案、保卫、考勤、公章管理、信息、党风廉政建设、司法改革工作、保密及机要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食堂管理及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

2)立案庭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及案件督办工作;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和公示催告案件;对不服本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

3)刑事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或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

4)民事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一是依法审判一审婚姻和家庭、继承案件,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权案件,债权、债务案件,房地产案件,财产权属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案件;监督、指导法庭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二是依法审判一审买卖、保管、承包等合同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企业破产等商事纠纷案件;监督、指导法庭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5行政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各类行政案件。

6)审判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是: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情况、案件归档情况、庭审笔录录入情况、自然人身份信息录入情况、审理期限较长案件情况、督察各类审判案件的裁判质量和卷宗质量以及年度绩效统计工作。

7)执行局

其主要职能是:执行市人民法院第一审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8)法警大队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执行有关事项,维护机关秩序;负责综治工作、枪支管理工作、赃物保管、值班室安全工作

9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报账、项目、对财务收支财务收发和增减使用、债权债务、费用、财务成果依法进行核算;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负责定期进行审计、清产核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本院的装备和法庭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院车辆、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修负责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武器弹药的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

察隅县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主要担负全县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知识产权等各类案件的审判任务,内设办公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法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和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9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察隅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察隅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数为650.71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数为596.82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拨款数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上级拨转移支付总资金增加。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拨款数为650.71万元,与2019年596.82万元相比较增加53.89万元,增长率为9.0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工资福利支出为549.31万元,占总支出的84.42%,商品服务支出为55.92万元,占总支出的8.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万元,占总支出的0.56%,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数为608.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拨款数为472.37万元,其他法院支出0万元,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为51.45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为0.14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为0.64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为2.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为9.65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为25.73万元,住房公积金的补助为46.6万元。

      2、项目支出数为41.88万元。其中:机关服务拨款数为8.28万元,案件执行拨款数为3万元,其他法院支出拨款数为30.6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而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我单位2020年度安排了64.33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情况说明: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拨款数3.3万元较2019年度3.3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度拨款6.6万元较2019年6.6万元无变化。

2、无因公出国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

3、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总收入为650.71万元,总支出数为650.71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部门总收入数为650.7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50.71万元。行政运行总拨款数为472.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总数为89.86万元,住房公积金46.6万元,机关服务8.28万元,案件执行3万元,其他法院支出30.6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部门总支出数为650.71万元,基本支出数为608.83万元,项目支出数为41.88万元。

九、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5.9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越野车4辆,价值178.2882万元,其他车型2辆,价值78.54万元;房屋及构筑物1960.29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78.7539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将对所有资金进行绩效目标评价,做到年初有目标,年终有考核,积极发挥资金效益,将每一分钱用到该用的地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案件执行:反映救助困难当事人的支出。

八、其他法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附件:察隅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