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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察隅县县委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西藏察隅县县委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委办公室是县委的综合办事机构,是协助县委领导同志处理县委日常工作的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重要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

(二)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服务。

(三)草拟和审修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以及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文稿,承担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的校核、印制、传递、归档等工作。

(四)负责县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五)负责县委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及时、全面、准确的收集各类信息材料,为县委领导同志掌握情况、正确决策提供服务。

(七)负责党政系统机要密码通信和密码工作,承担县委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检查和协调全县保密工作及党委办公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

(八)负责县农村工作和档案工作。

(九)负责县委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十)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中共林芝地委办公室 林芝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察隅县县直部门职能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林地委办〔2002〕78号)所规定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机要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8)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405.19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6.18万元,降低3.4%;支出合计395.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9.2万元,增长4.8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5.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05.19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95.6万元,结余9.59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05.19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25万元,比上一年增加8.09万元,增长率为2.32%,项目支出39.35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1.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05.19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6.18万元,降低3.4%;支出合计395.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9.2万元,增长4.8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6万,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基本支出356.28万元,项目支出39.3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2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2%。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1%。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本单位2019年度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厅当年拨付资金。

二、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房屋租赁返还、存款利息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附件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2: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3:收入决算表附件4:支出决算表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