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委办公室是县委的综合办事机构,是协助县委领导同志处理县委日常工作的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重要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
(二)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服务。
(三)草拟和审修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以及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文稿,承担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的校核、印制、传递、归档等工作。
(四)负责县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五)负责县委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及时、全面、准确的收集各类信息材料,为县委领导同志掌握情况、正确决策提供服务。
(七)负责党政系统机要密码通信和密码工作,承担县委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检查和协调全县保密工作及党委办公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
(八)负责县农村工作和档案工作。
(九)负责县委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十)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中共林芝地委办公室 林芝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察隅县县直部门职能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林地委办〔2002〕78号)所规定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办、藏语文工作委员会、机要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8)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405.19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6.18万元,降低3.4%;支出合计395.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9.2万元,增长4.8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5.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05.19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95.6万元,结余9.59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05.19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25万元,比上一年增加8.09万元,增长率为2.32%,项目支出39.35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1.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05.19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6.18万元,降低3.4%;支出合计395.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19.2万元,增长4.8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基本支出356.28万元,项目支出39.3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2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2%。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1%。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本单位2019年度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厅当年拨付资金。
二、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房屋租赁返还、存款利息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附件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3:收入决算表
附件4:支出决算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