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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察隅县纪检委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察隅县纪检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察隅县纪检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察隅县纪检委作为一个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察隅县纪检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单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依法调查县、乡(镇)党委、基层组织及其党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并决定这些党组织或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受理党组织党员不服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依法调查县、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单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的行为,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决定对上述监察对象作出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解除受到开除公职外外行政处分的已改正错误的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

(五)会同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

(六)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和对党员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七)监督检查县、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八)按干部管理权限审理、审批县直各部门党员违反党纪的处分。

(九)承办县委、政府交办和地区地区纪检委(监察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共计两个。

第二部分 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收入合计258.3371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13.3629万元,减少30.5%;支出合计339.671890万元,比上一年增加69.73189万元,增长25.8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2020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收入合计258.337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20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支出合计339.671890万元,比上一年增加69.73189万元,增长25.8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2.75319万元,占总支出的68.52%;项目支出106.9187万元,占总支出的31.48%。按支出经济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9721万元,占总支出的58.28%;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3629万元,占总支出的32.0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52万元,占总支出的0.4%;资本性支出31.6115万元,占总支出9.31%。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8.3371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13.3629万元,减少3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9.671890万元,比上一年增加增加69.73189万元,增长25.8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671890,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72169万元,占总支出的88.24%,住房保障支出39.9502万元,占总支出11.76%。基本支出232.75319万元,项目支出106.9187万元。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75319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7.91681万元,减少10.7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7.9721万元,占总支出的85.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51509万元,占总支出的14.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4%。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1.813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2.9136万元,增长32.74% 。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136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3.51509元,比上一年增加7.07504万元,增加26.7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年底,察隅县纪检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0辆为待报废状态。固定资产总额448.141633万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206.192833元,占资产总额的46.01%;车辆类固定资产107.9455元,占资产总额24.09%;其他固定资产134.0033万元元,占资产总额的29.9%。

(三)政府采购情况。察隅县纪检委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0年察隅县纪检委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司法支出,指用于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司法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附件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附件3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附件4 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附件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附件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8:机构运行信息表(财决附03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