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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做好乡村振兴同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及《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制定察隅县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第二批)如下。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乡村振兴示范村和重点帮扶村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乡村振兴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式及整合资金来源

(一)整合方式

为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向乡镇振兴的转变做好基础工作。此次统筹资金集中投向察隅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各项工作,其中主体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其他类两部分,并按调整后的资金用途确定新的管理部门。

(二)整合资金来源

察隅县2021年脱贫县新增涉农资金(第二批)1000万元全部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新增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向

结合我县实际,也为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向乡镇振兴工作转变。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以让农民的富裕为原则。我们必须做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群众农牧业健康长效增收,进一步提升农牧民群众基础收入,持续降低乡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不断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使广大农民和群众全国可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稳步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其他部分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1000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932.18万元,占总资金的93.22%;其他类资金67.82万元,占总资金的6.78%项目资金以实际概批审定数为准,不足部分县级统筹解决。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2021年脱贫县新增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计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类资金共计932.18万元。

1.察隅县上察隅镇竹巴村水渠维修工程,计划投资66.01万元。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取水口1项,渠道工程1项,建筑物工程1项;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取水口工程1项,分水闸1项。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竹巴村农田灌溉基础设施,保障基本农耕,受益群众1864人,其中脱贫群众411人。

2.察隅县上察隅镇巩固村水渠建设项目二期,计划投资102.7万元。建设内容为:渠道工程:1干渠渠道工程136m,2干渠渠道工程733m,3干渠渠道工程586m,4干渠渠道工140m,斗渠渠道工程1000m;构筑物工程:渠首进水闸工程1座,分水口工程49个,陡槽1座;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渠首进水闸金属结构工程2扇,分水口闸门127扇。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竹巴村农田灌溉基础设施,保障基本农耕,受益群众53181人,其中脱贫群众2591人。

3.察隅县下察隅镇拉丁村搬迁点饮水工程,计划投资150.75万元。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管道工程1项,建筑物工程1项;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取水口(改造)1座,管道工程1项,建筑物工程1项;施工临时工程:临时工棚30㎡,临时仓库30㎡。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农牧民群众饮水条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使村民人饮质量得到提升,受益群众88345人,其中脱贫群众23100人。

4.察隅县竹瓦根镇学尼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62.72万元建设内容:计划新建特色农牧产品展销、旅游、文化、民宿等为一体的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一座,附属工程:室外电气1项,车行硬化工程,主大门1座等设施。将进一步改善学尼村农牧民群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增加群众额外收益,受益群众53318人,其中脱贫群众31185人。

5.察隅县古玉乡布玉村农田网围栏及围墙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50万元,建设内容:计划新建农田网围栏3215m、围墙3050m,挡墙1634m³,道路扩宽1米总长度560米等。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保障农牧民群众耕地得到保护增加农业种植业收益,受益群众30132人,其中脱贫群众1354人。

)其他类。察隅县扶贫贷款贴息67.82万元。用于察隅县扶贫贷款贴息。

、县财政资金拨付程序

本方案自审定下达之后,各相关部门要将本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和对应的建设任务要实事求是地落到具体项目上,避免大而化之或设定不切合实际的目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项目工程量进度,由县财政局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拨付。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和县级报账制管理。同时,项目及资金严格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

县纪检监察委、审计局、财政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

、组织保障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1年新增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专人跟踪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工作,真正做到行动有部署,问题有落实,方案有审核。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具体工作由财政局牵头,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产业组等多家单位协助。

、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材料、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等。

、责任追究

各相关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认真做好统筹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对套取扶贫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